新北市及人高級中學公開授課暨入班觀課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:
一、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6 月 30 日新北教研字第 1041159121 號函公告之「新北市 104 學年所屬各級學校教師公開授課規定暨獎勵實施計畫」辦理。
貳、實施目的:
一、 發展合作學習與授業文化,形成開放的教學環境。
二、 建構教學成長團隊,共同營造積極、協同教學氛。
三、 協助教師建立自我改善行動機制以提升教學效能。
四、 經由公開授課及研究會,教師彼此切磋教學方法、觀摩班級經營,形成教師同僚 專業社群,提昇教師教學知能。
五、 激勵教學典範學習,落實專業對話,深化教師專業內涵,提升教學品質。
參、實施對象:校長、主任、全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。
肆、實施方式:
一、 公開授課:
(一)每學年度每位教師至少辦理 1 次,其日期、節次與授課領域,由教務處彙整後公告, 除自行邀請至少 1 位同儕教師參與觀課外,並歡迎校長及其他無課務之主任、教師 參與。
(二)公開授課前:教學者請簡述教材內容、教學進度、班級學生特性、學生出缺席情形
(已知請假學生人數、公差假…)、希望被觀課的重點…等,並填寫教學活動設計表 (附表一),以協助觀課者瞭解教學重點及掌握學生狀況。
(三)公開授課中:
1. 教學者開放教室,真實呈現日常教學情形(非教學觀摩)。
2. 觀課者聚焦「學生學習成效」及「學習夥伴教師教學表現」。
3. 觀課者需填寫本校「教學觀察活動紀錄表」(附表二)或「教專版」教學觀察工具 進行回饋。
4. 教學者不另行安排座位,觀課者得於課堂上自行選定適宜觀課位置觀察學生學習 反應,但以不影響學習為原則。並提供觀課書面回饋(附表二)。
(四) 公開授課後:授課者於課後收回並完成「教學觀察活動紀錄表」彙整,並視需要與 觀課者討論觀課結果。
1. 以發掘教學優點為主,建議改進事項為輔。
2. 以具體事實引導討論教學表現,重視教學者專業省思。
(五)教學者彙集教學準備之教學活動設計表 (附表一)、「教學觀察活動紀錄表」(附表二)、省思札記及活動紀錄(附表三)等,於完成公開授課後一週內送教務處。
二、 入班觀課:
(一)每學年度每位教師受邀或自行規畫參與至少 1 次的入班觀課;觀察工具如附表二或「教專版」教學觀察工具。
(二)每次觀課一堂課,並盡量參與授課教師的課前說明,鼓勵跨領域、跨學年的教學觀 察。
(三)自行規畫入班觀課時間,並於公開觀課 3 天前告知授課教師,以示尊重。
(四)入班觀課可選擇同一位教師,但不宜超過 2 次。
伍、實施期程:
| 第一學期 | 第二學期 | |||||||||||
編 號 |
工 作 項 目 | 8 月 | 9 月 | 10 月 | 11 月 | 12 月 | 1 月 | 2 月 | 3 月 | 4 月 | 5 月 | 6 月 | 7 月 |
1 | 加強計畫宣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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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提報計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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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觀察工具使用說明與示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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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公開授課及入班觀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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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實施現況檢討與回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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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依檢討內容修正實施計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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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預期成效:
一、 「教學觀察」是教師一項重要專業能力,透過公開授課及入班觀察,冀能提升教師教學 效能。
二、 透過觀課知能研習,熟悉質性及量化各項觀察工具的使用技術,並能適當運用於教學觀 察中,藉以提供相關訊息給公開授課者,以提升教學效能。
三、 透過公開授課及入班觀課,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反應及相關表現,更可受到教師的關注。 四、 教師同儕充分合作、協同,以自我專業成長為目標,
並能互相提攜,形塑學習型組織的氛圍。
柒、獎勵標準:依據新北市教育局105學年度所屬各級學校教師公開授課規定暨獎勵實施計畫 進行敘獎,以資鼓勵。
捌、本計畫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應就實施現況與各學年領域討論後,經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修正。